在
一起。
这是我,方重道,想要大声告诉世界的话!』
『我的功课很好,虽然我不说,但是心里一直在沾沾自喜。我写的文章自我感觉还不错,
虽然我从来没有给别人看过。我暗恋过我的表弟很久,我和表姐尝试过蕾丝边,以及,我也
做过很多并不符合我的外表的事情。
有人说过,年轻是可以犯错的本钱,亦是无论做下什么荒唐的事情都可以从头再来过的
资本。这句话也一直是我放纵的借口。不,我一向是独立自主的女生,即使没有那样的借口,
做下的一切也不会觉得后悔。可是,自从认识那个呆子以后......
很多人都曾这样说:如果一个人是真的喜欢你,那么即使你满身污痕,他也一样会接受
你,喜欢你的全部。可是,他们却没有说过,当满身污痕的你真的遇上了这样的人,满心痛
楚的你该如何自处。
那个呆子,就那样傻傻地接受了我的一切。可是这一次,轮到我无法接受我自己。原来,
真正遇上一个对那些都可以无所谓的人时,那些经历,那些过往,才会真正变得重要起来。
如果,这可以是一个虚构的故事就好了......
我该离开他的,在他拖着行李慢慢走开的时候,我该庆幸从此再也不必面对他的。但是
我却开口叫住了他,那一刻我脸上都是泪水,也许是因为自己的白癡举动,也许是因为害怕
以后在那里看书时再也没有人陪着我,也许是因为我真正想要的,不是他这样越走越远,而
是有一天他可以在我合上书本时走到我面前来,对我说:「我们回家吧。」
叔叔说的没错,我和小道的生下的孩子一定比小道更呆,因为想要和这个呆子在一起的
我,其实也是个呆子。
但是做个呆子也挺不错的,在收到他短讯的那一刻,我生平第一次这么觉得。所以,我
决定今后不再做那个只会默默看书,等着一切都主动走向我的安静女生,我会试着--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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